前不久,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不远处驶来一辆卡车,卡车尾部有两道高高拱起,与正常卡车不同,存在不合法改装嫌疑,所以便将其阻拦,指挥靠边进行检查。
民警走近后才发现,这辆车从前面看是一辆轻型卡车,到尾部看变成了一辆“拖车”,上面拖载了一辆叉车,但与正常的平板拖车不同,这车显着是通过改装的,前面看到两道拱起正是改装的架子。通过警务渠道对车辆作比照,该车的确通过改装。
面临查办,驾驶员解说,由于叉车不允许上路行进,但自己又要长时间拖运叉车去工地,所以就对卡车进行了改装。民警当场向驾驶员解说相关法令条款及损害,驾驶员才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表明乐意合作民警法律承受相关处分。
不是正规渠道出产的平板拖车,存在很大安全危险危险,私自改装相同违法,不合法改装机动车破坏了机动车辆的平衡功能和安全功能,一旦上路损害其他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安全。
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司机私行改变机动车已登记技术参数的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进行处分,将车辆拖移至保管站,并处分款500元,一起还将责令驾驶员将车辆恢复原状后才予以放行。 通讯员 方刘洋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